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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全国司法考试专用讲义下载
  •   2014全国司法考试专用讲义下载关系。关系在以往的司法考试真题中经常涉及到,法律教育网的小编将这部分内容进行了整理,方便大家区分和记忆。

      一、关系的概念

      关系,也称法律关系或法律关系,是指根据一定的规范,在主体之间产生的、以中的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秩序在上的表现。

      特征是:第一,关系是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模式。

      第二,关系是近现代社会法制体系中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

      第三,关系以规范为调整依据,是规范的具体化和现实化。

      第四,关系既是主体之间的静态联系,也是主体之间义务互动的方式。

      第五,关系既是主体之间的事实关系,也是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

      二、关系的主体

      (一)

      关系的历史变革是成为关系主体的前提。

      因其平等性、性、主动性成为关系中最为活跃的主体因素。

      (二)国家

      国家的历史演变是其成为关系主体的重要条件。

      是国家在关系中的主要存在方式。

      (三)其他主体

      ① :能够以国家代表的身份参与关系;

      同时也地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和承担上的和义务。法律 敎育 网

      ② 民族:多民族国家的一般都了民族的地位和。在这种情况下,民族也成为关系的主体。

      ③ 政党:政党的存在及其活动是现代国家立体得以有效运行的必要因素。

      多数国家的对政党承担的义务未作明确。

      ④ 利益集团:利益集团对关系和社会中与国家重要的联系和缓冲作用来看,利益集团也是关系的一种主体。

      三、关系的内容

      关系的内容主要是指关系各主体之间针对某一特定客体,依规范而确立的上的和义务,其核心是依据而形成的与国家之间的和义务。

      1、关系是关系的基本内核

      2、制约国家是关系的基本

      3、国家的相互制约是制约的重要补充

      四、关系的客体行为

      行为是关系的客体:即和国家等主体依法行使规范为所赋予的和的行为,包括的行为和国家的行为两种类型。行为和行为是关系主体相互之间及其与规范产生联系的唯一领域。

      1、的行为

      2、国家的行为

      3、违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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