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9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民政厅原党组、副厅长莫涓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莫涓严重违反纪律和组织纪律,组织,为本人和其儿子办理假身份证,随意出入国境,隐瞒不报个人有关重大事项;违反人事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利用职权违规录用、调入、提拔使用其亲属;违反廉洁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贿赂;无法说明巨额财产来源;违反财经纪律,民政厅重大工程项目未依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和采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莫涓身为领导干部,在党的后仍不、不收手,严重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审议批准,决定给予莫涓处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报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批准给予其行政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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