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民办高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12年度年检结论的通知
渝教民办〔2013〕20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各民办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教育部令第25号)关于规范民办教育管理的要求,我委于2013年5月下发《关于2012年度民办高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渝教办民〔2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12年度全市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按照《通知》要求,我委组织年检专家组对全市民办高校及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了2012年度年检工作。其中,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等22所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结论为合格;重庆民族专修学院等6所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重庆应用外国语专修学院2013年继续停止招生。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2012年度民办高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结论情况表
教育委员会
2013年9月26日
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9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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