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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高考:民法复习资料58_新东方在线
  •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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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权或无其他违约行为以致不克不及实现合同目标。

      1.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2.正在履行刻日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白暗示或者以本人的行为表白不履行次要债权。

      (1)合同关系末行。

      (3)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补偿的。

      2010年高考测验实题汇分

      高考英语复习材料下载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次要债权,经催告后正在合理刻日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次要债权,催告后仍未履行)

      (二)合同解除的前提

      除和谈解除合同外,商定或商定的解除前提呈现后,并不妥然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只要当事人行使解除权后,合同才能解除。

      5.法令的其他景象。

      八、合同的解除P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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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无效成立当前,当解除的前提具备时,果当事人一方或两边的意义暗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未来覆灭的法令制度。合同解除类型:包罗和谈解除,商定解除,解除。

      (三)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取合同解除的效力

      (2)曾经履行的,按照具体环境来决定合同解除无无溯及力。

      1.果不成抗力以致不克不及实现合同目标。

      2.合同解除的效力